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吸引優秀生源報考我校研究生,資助和激勵優秀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到學習和科研工作中,根據《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号)和《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對象為我校錄取的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脫産學習,入學時檔案、人事關系全部轉入我校,并且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
第二章 獎勵等級、比例、标準及對象
第三條 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獲獎比例100%,其中申請一、二等獎學金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須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曆且獲得學士學位。獎勵标準及對象為:
1.一等獎,30000元。獎勵對象為來源于“985工程”高校的畢業生,或被錄取為我校博士點學科、“江蘇高校優勢學科”的碩士點學科(藥學、生物學)及ESI排名前1%主要貢獻學科(化學)的推薦免試生。
2.二等獎,16000元。獎勵對象為被錄取為我校其它碩士點學科的推薦免試生,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畢業生:
(1)來源于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最新年度《中國大學評價》前100強高校;
(2)研究生入學總成績排名專業前10%。
3.三等獎,6000元。獎勵對象為被錄取的其他研究生。
第四條 博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設一等獎和二等獎兩個等級,獎勵比例100%。獎勵标準為:
1.一等獎,30000元。獎勵對象為免試推薦、碩博連讀生。
2.二等獎,12000元。獎勵對象為被錄取的其他研究生。
第三章 申請與發放
第五條 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的申請與發放程序如下:
1.研究生院在發放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時,一并将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的獎勵标準通知研究生新生。
2.研究生新生在集中報到時,向所在培養單位提交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表及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3.各培養單位将申請彙總表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組織審核認定,對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初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确定獲獎名單及等級。
4.研究生院将獲得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的名單及獎勵金額報送财務處,由财務處将獎勵金額劃撥到獲獎者個人賬戶。
第四章 附則
第六條 本細則從2014級研究生開始施行。
第七條 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江蘇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獎勵辦法(試行)》(江大校〔2009〕220号)同時廢止。